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枫谷部落有这种逆天的特产,竟然全然不懂它们的珍贵之处我去,真是暴殄天物,暴殄天物啊。
作为现代人,姬贼很清楚小麦对于人类进步起了多大的作用。
这种植物,易养成,产量高,养分还足,完全是日常生活中,不可缺少的食物。
更别说,还是原始社会这种食物比生命更加重要的时代。
这东西的珍贵之处完全不弱于圈养猎物好伐,成本低,收获高,有比这个更适合一个部落发展的食物么?没有!
“巴布长老,这东西一共有多少?”姬贼暂时压下心中的兴奋,颤巍巍的问道。
“没多少,也就是几百株而已,因为这东西救了我们部落不少次,所以,大家除非饿的没办法了,都不会打它们的注意,怎么勇士,这个东西,很有用么?”巴布弱弱的问道。
“当然有用!这玩意的价值,可以说是目前我们部落里面,最珍贵的。”
巴布与老族长都一副“???”的表情,啥玩,最珍贵的?我们不会是听错了吧。
姬贼兴奋的搓着手:“不行,我得赶快把这些东西带回部落种植。”
“种植?”
“是的,几百株全都种下去的话,预计到明天,我们所有的族人都可以吃得上面了。”
“什么面?勇士你到底说什么啊在。”
两个老人完全不明白了,怎么总觉得勇士有些失心疯了。
然而姬贼哪管他们两个在想什么,此时节,他整个人都陷入发现小麦的狂喜之中。
“土山!”
姬贼大声的喊了一句。
山洞外面,土山迈着步子走了进来,憨憨问道:“勇士大人,怎么了?”
“现在,找几个族人,跟我出去一趟。”
“现在么?”
“当然,快点,别愣着啊。”
打从见姬贼开始,就见他一直都是冷静沉着样子的巴布不淡定了:“勇士这是怎么了?为什么这么激动?”
老族长摇头:“不知道,他当初打败黑山部落的时候,都没有这么激动过。”
巴布:“···”
很快的,土山找到了几个族人,有姬贼的吩咐,他还特意把阿劫叫了过来,充当向导。
一行人成群结队,出了山谷,一路向枫谷部落旧得住址而去。
当来到了枫谷部落旧山谷时,迎面风中先是一股子怪味飘来,路上一直保持高度兴奋的姬贼嗅了嗅鼻子:“什么东西,怎么这么臭?”
阿劫有些尴尬,因为遍地都是排泄物,根本就没有人清理,这一点,与干净整洁的霜谷部落相比较,相差真不是一点半点。
姬贼没有过多的功夫管这个,而是问阿劫道:“那些植物在什么地方?”
阿劫拿手一指山谷偏僻的角落:“都在那里了。”
姬贼闻言,眼前一亮,欢喜的跑过去,到跟前了,入眼便是数百株与杂草相互交错生在一起的小麦,因没有人打理,被杂草抢走了太多养分的小麦干瘪异常,难以直视。
可以说,这种小麦的卖相,放到后世,便是最懒惰的庄稼汉,也不屑一顾。
然而,姬贼却是倍加珍惜这些小麦,像是一个初得儿子的父亲一般,小心翼翼的呵护着自己的孩子,生怕摔着碰着。
他一点一点的把那些麦子全都收起来,全部丢到来时特意带着的背包里面。
土山他们想帮忙,却让姬贼一脚一个踹走了:“你们的任务就是尽可能给我多找出来这些小麦,然后我来采集,明白么?”
土山憨厚的挠头:“可是我们怕勇士大人您太忙了嘛。”
“你懂个屁,快别愣着了,去找去。”
“哦哦。”
一下午的功夫,姬贼哪也没去,光是收集这些小麦了。
当夜晚降临,姬贼伸了个懒腰,环视一圈昏暗的山谷,此时节,谷中所有的小麦,都已经让他收集干净,足有半背包之多。
只要等到合适的时机播种,来年,足够部落百十号族人们吃个一年都用不完。
想到此,姬贼心满意足的笑了:“走,回家。”
枫谷部落有这种逆天的特产,竟然全然不懂它们的珍贵之处我去,真是暴殄天物,暴殄天物啊。
作为现代人,姬贼很清楚小麦对于人类进步起了多大的作用。
这种植物,易养成,产量高,养分还足,完全是日常生活中,不可缺少的食物。
更别说,还是原始社会这种食物比生命更加重要的时代。
这东西的珍贵之处完全不弱于圈养猎物好伐,成本低,收获高,有比这个更适合一个部落发展的食物么?没有!
“巴布长老,这东西一共有多少?”姬贼暂时压下心中的兴奋,颤巍巍的问道。
“没多少,也就是几百株而已,因为这东西救了我们部落不少次,所以,大家除非饿的没办法了,都不会打它们的注意,怎么勇士,这个东西,很有用么?”巴布弱弱的问道。
“当然有用!这玩意的价值,可以说是目前我们部落里面,最珍贵的。”
巴布与老族长都一副“???”的表情,啥玩,最珍贵的?我们不会是听错了吧。
姬贼兴奋的搓着手:“不行,我得赶快把这些东西带回部落种植。”
“种植?”
“是的,几百株全都种下去的话,预计到明天,我们所有的族人都可以吃得上面了。”
“什么面?勇士你到底说什么啊在。”
两个老人完全不明白了,怎么总觉得勇士有些失心疯了。
然而姬贼哪管他们两个在想什么,此时节,他整个人都陷入发现小麦的狂喜之中。
“土山!”
姬贼大声的喊了一句。
山洞外面,土山迈着步子走了进来,憨憨问道:“勇士大人,怎么了?”
“现在,找几个族人,跟我出去一趟。”
“现在么?”
“当然,快点,别愣着啊。”
打从见姬贼开始,就见他一直都是冷静沉着样子的巴布不淡定了:“勇士这是怎么了?为什么这么激动?”
老族长摇头:“不知道,他当初打败黑山部落的时候,都没有这么激动过。”
巴布:“···”
很快的,土山找到了几个族人,有姬贼的吩咐,他还特意把阿劫叫了过来,充当向导。
一行人成群结队,出了山谷,一路向枫谷部落旧得住址而去。
当来到了枫谷部落旧山谷时,迎面风中先是一股子怪味飘来,路上一直保持高度兴奋的姬贼嗅了嗅鼻子:“什么东西,怎么这么臭?”
阿劫有些尴尬,因为遍地都是排泄物,根本就没有人清理,这一点,与干净整洁的霜谷部落相比较,相差真不是一点半点。
姬贼没有过多的功夫管这个,而是问阿劫道:“那些植物在什么地方?”
阿劫拿手一指山谷偏僻的角落:“都在那里了。”
姬贼闻言,眼前一亮,欢喜的跑过去,到跟前了,入眼便是数百株与杂草相互交错生在一起的小麦,因没有人打理,被杂草抢走了太多养分的小麦干瘪异常,难以直视。
可以说,这种小麦的卖相,放到后世,便是最懒惰的庄稼汉,也不屑一顾。
然而,姬贼却是倍加珍惜这些小麦,像是一个初得儿子的父亲一般,小心翼翼的呵护着自己的孩子,生怕摔着碰着。
他一点一点的把那些麦子全都收起来,全部丢到来时特意带着的背包里面。
土山他们想帮忙,却让姬贼一脚一个踹走了:“你们的任务就是尽可能给我多找出来这些小麦,然后我来采集,明白么?”
土山憨厚的挠头:“可是我们怕勇士大人您太忙了嘛。”
“你懂个屁,快别愣着了,去找去。”
“哦哦。”
一下午的功夫,姬贼哪也没去,光是收集这些小麦了。
当夜晚降临,姬贼伸了个懒腰,环视一圈昏暗的山谷,此时节,谷中所有的小麦,都已经让他收集干净,足有半背包之多。
只要等到合适的时机播种,来年,足够部落百十号族人们吃个一年都用不完。
想到此,姬贼心满意足的笑了:“走,回家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