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发当天,天气寒冷,下着雨,路上几乎没有行人,王侠十点打烊。
货卖的差不多了,王侠之前联系过徐父,徐父带了自己卖剩下的四条草鱼,于十点十五分到餐馆。
第二天早上,员工开门发现老板死亡。
徐父证词,王侠不仅是餐馆的老板,也是唯一的厨师。
因为是老客户,所以徐父帮忙在厨房杀鱼去鳞,王侠切片腌制,十点半自己就走了。
因为凌晨三点还要去鱼市拿鱼,所以赶回去休息一会。
情侣证词:我们看完电影后,感觉雨很浪漫,两人偎依在一把伞散步送她回家。
路上基本没什么人,连车都很少。
到了王家鱼汤附近,徐父穿着雨衣,骑三轮送货车从我们身边经过。
警察:为什么记得是徐父?
情侣:我们不知道他是谁,事后看照片对上的,他距离我们也就一米左右。
三轮车噪音大,我们看他,他骑车就从我们身边经过,身边就是小水潭,他根本不减速,水溅了我女朋友一裤脚。
他听见我女朋友喊叫,就回头看了我们一眼,我认得出是他。
警察:当时几点?
情侣:几点不记得了,电影散场是十点十五分,我们在电影院楼下点了爆米花,又去了厕所。
我估计到王家鱼汤店是十一点左右吧?应该不到十一点,快了。
我送女朋友到家是十一点二十分,女朋友住所距离王家鱼汤大概四百米左右。
王家鱼汤对面便利店老板证词:没错,徐父是十一点不到走的,我都是看完电视连续剧然后打烊。
连续剧是十一点结束,没看片尾,应该是十点五十八分。
我关门的时候看见徐父从对面的王家鱼汤店出来。
我认识徐父,他是附近菜市场的鱼贩,经常这个点送货,我还打了招呼,不过隔的比较远,又下雨,可能没听见。
我也没理了。
证据1,王侠身中十二刀,凶器为徐父所有的去鳞刀。
吧台的收银机打开状态。
怀疑徐父见钱起意。
证据2,徐父住凤凰小区,距离王家鱼汤,三轮车车程大约十分钟。
小区监控显示,徐父十一点二十分才回到凤凰小区。
保安也证实自己和徐父有交谈,徐父是小区租户,起早贪黑,保安觉得徐父很不容易,还聊了几句。
其他证据,现场有很多徐父指纹,从收银机、吧台大理石,厨房等处都有发现。
凶器自然也有徐父的指纹,徐父辩称自己刀落在王家鱼汤店。
第二天早市还去五金店重新购买了一把去鳞刀。
警方询问徐父在发现刀丢失后,是否有联系王侠,徐父表示没有。
他是开早市才发现刀不见的,考虑到王侠还在休息,所以就没有联系王侠。
警方则认为徐父购买新刀的时间为早上七点,徐父知道王家鱼汤六点三十分就开始对外营业,有做早餐生意。
警方鉴定凶器价格不菲,询问才得知,是徐娜勤工俭学为自己父亲购买的德国进口专业杀鱼刀,价值三百多元。
徐娜在接受讯问时候说,在父亲决心做正道后,她购买了这把刀送给徐父。
徐父表示,他认为自己的刀肯定不会丢,当时早市很忙,大家多在那时间买菜。
自己没有时间联系王侠。
警方再问,徐父被捕时间是上午九点三十分,过了最忙的早市,为什么还是没有联系王侠。
徐父改口称,他觉得刀可能是落在家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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