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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他食欲因此陡然变好,晚上吃了两大碗饭,吃撑了,就缠着林大树,让他带自己出去走走消食。
林大树很不乐意。
好不容易把媳妇哄好,他还想跟媳妇多腻歪一会儿,结果杜氏一边收拾碗筷,一边催促道:“那快些去吧,赶紧去。”
下午那会儿她的腰都酸坏了,要是再早早地洗漱上床,林大树肯定又要不老实。
既然媳妇发话了,他只好怨念地带着宛晨散步去了,一边走一边还嘀咕:“你这家伙就会坏事。”
宛晨达到了目的,才不管林大树在嘀咕什么呢。
现在天色还早,只不过太阳已经下山了,西边的天空只剩下一抹灿烂的晚霞,清凉的风拂过脸颊,让人感觉很舒服。
宛晨一边走一边踢着一颗圆润的石子,忽然,石子滚到了一个人的脚下。
宛晨好奇地仰头看去。
是一个看起来很陌生的人,穿着打扮很是光鲜,瞧见宛晨,那人脸上的表情有些难言,憋了半天,才终于憋出了一句:“小朋友,你叫什么名字?”
宛晨:“?”
他警惕起来,姐姐说过,一般这么跟小孩子说话的陌生人,基本上都抱着不可告人的秘密,让自己离得远点。
见宛晨满脸警惕,那人又挠了挠头,问:“你姐姐叫什么名字?”
宛晨:“??”
不仅惦记着自己,还惦记着姐姐?看来果然不是什么好人。
他一溜烟跑到林大树身边去了。
林大树把宛晨抱起来,疑惑地看着眼前这人:“你找谁?”
他的眼神在林大树脸上扫了一圈,然后摇头:“我不找谁,我就随便看看。”
然后快步就走了。
林大树奇怪地看了他一眼,不过是个偶遇的人,他没放在心上,只是看他样子实在有些奇怪,看来这里怪人不少,以后不能让孩子自己出门了。
走了好远,元景才停下脚步,回头望去,已经看不到他们的身影了。
这段日子,他已经把事情查明白了,杜氏是六月份离开的元府,一个月之后就嫁给了林大树,那个女孩叫宛桃,是次年三月份出生的。
林大树只是在元府做短工的时候,跟杜氏有过几面之缘,并没有什么交集,杜氏决定嫁给林大树,附近的人都觉得不可思议。
几下推测,那个跟他神似的小女孩,应该就是他的女儿。
得出这个结论,元景心里又高兴又酸涩,难怪他在第一眼见到她的时候就觉得熟悉,这就是血脉相连的奇妙之处。
只是,他眉头皱了皱,只是自己的女儿现在唤着别人爹,在这个破地方生活,他的女儿,是金枝玉叶,理应放在温室里好好养着,在这种市井之地,又怎么能教养出大家闺秀。
不行,他得将女儿带回去,她以后一定会感谢自己的,一定!
几天后的早上,宛桃还没醒,模模糊糊觉得天亮了,独属于清晨的清新空气从窗户缝灌进来。
她在床上迷糊了一会儿,忽然听见了一个熟悉的大嗓门:“清容,你在家吗?”
杜氏赶紧擦擦手从厨房走出来,见朱大婶出现在门口,她一时有些反应不过来:“朱大姐?”
身后的严春华探出头来,露出怯怯的笑容:“婶子好。”
宛桃顿时就清醒了,趴在窗户一看是他们俩,顾不上震惊,赶紧去穿了衣服出去了。
朱大婶瞧着杜氏震惊的模样,心里很得意:“我们家也在这旁边买了院子,就跟你家离几步远,我昨天还在想着去打听打听你家住哪,结果昨晚上就看见大树兄弟经过我家门口,昨天我忙着收拾院子就没过来,这不,一大早就来串门了。”
杜氏为她高兴,也为自己高兴,远亲不如近邻,朱大婶是她少有的能谈得来的妇人,她能搬过来,杜氏高兴得不得了:“这是大好事啊,今天你们一家都过来,我下厨做桌菜出来。”
宛桃跟严春花的关系也不错,她迎上去,甜甜地唤了一声:“朱婶子好。”
朱大婶喜得把宛桃一把揽在怀里:“我看宛桃又漂亮了,春花站在她面前就灰头土脸的。”
她是真的很喜欢宛桃,也时常感叹自己为啥没生出来这么好看的姑娘。
严春华显然已经习惯了朱大婶的感慨,半点也没放在心上,拉着宛桃的手就笑,露出一排洁白的牙齿:“我们以后又能一起玩了。”
她还是跟小时候一样,特别地腼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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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他食欲因此陡然变好,晚上吃了两大碗饭,吃撑了,就缠着林大树,让他带自己出去走走消食。
林大树很不乐意。
好不容易把媳妇哄好,他还想跟媳妇多腻歪一会儿,结果杜氏一边收拾碗筷,一边催促道:“那快些去吧,赶紧去。”
下午那会儿她的腰都酸坏了,要是再早早地洗漱上床,林大树肯定又要不老实。
既然媳妇发话了,他只好怨念地带着宛晨散步去了,一边走一边还嘀咕:“你这家伙就会坏事。”
宛晨达到了目的,才不管林大树在嘀咕什么呢。
现在天色还早,只不过太阳已经下山了,西边的天空只剩下一抹灿烂的晚霞,清凉的风拂过脸颊,让人感觉很舒服。
宛晨一边走一边踢着一颗圆润的石子,忽然,石子滚到了一个人的脚下。
宛晨好奇地仰头看去。
是一个看起来很陌生的人,穿着打扮很是光鲜,瞧见宛晨,那人脸上的表情有些难言,憋了半天,才终于憋出了一句:“小朋友,你叫什么名字?”
宛晨:“?”
他警惕起来,姐姐说过,一般这么跟小孩子说话的陌生人,基本上都抱着不可告人的秘密,让自己离得远点。
见宛晨满脸警惕,那人又挠了挠头,问:“你姐姐叫什么名字?”
宛晨:“??”
不仅惦记着自己,还惦记着姐姐?看来果然不是什么好人。
他一溜烟跑到林大树身边去了。
林大树把宛晨抱起来,疑惑地看着眼前这人:“你找谁?”
他的眼神在林大树脸上扫了一圈,然后摇头:“我不找谁,我就随便看看。”
然后快步就走了。
林大树奇怪地看了他一眼,不过是个偶遇的人,他没放在心上,只是看他样子实在有些奇怪,看来这里怪人不少,以后不能让孩子自己出门了。
走了好远,元景才停下脚步,回头望去,已经看不到他们的身影了。
这段日子,他已经把事情查明白了,杜氏是六月份离开的元府,一个月之后就嫁给了林大树,那个女孩叫宛桃,是次年三月份出生的。
林大树只是在元府做短工的时候,跟杜氏有过几面之缘,并没有什么交集,杜氏决定嫁给林大树,附近的人都觉得不可思议。
几下推测,那个跟他神似的小女孩,应该就是他的女儿。
得出这个结论,元景心里又高兴又酸涩,难怪他在第一眼见到她的时候就觉得熟悉,这就是血脉相连的奇妙之处。
只是,他眉头皱了皱,只是自己的女儿现在唤着别人爹,在这个破地方生活,他的女儿,是金枝玉叶,理应放在温室里好好养着,在这种市井之地,又怎么能教养出大家闺秀。
不行,他得将女儿带回去,她以后一定会感谢自己的,一定!
几天后的早上,宛桃还没醒,模模糊糊觉得天亮了,独属于清晨的清新空气从窗户缝灌进来。
她在床上迷糊了一会儿,忽然听见了一个熟悉的大嗓门:“清容,你在家吗?”
杜氏赶紧擦擦手从厨房走出来,见朱大婶出现在门口,她一时有些反应不过来:“朱大姐?”
身后的严春华探出头来,露出怯怯的笑容:“婶子好。”
宛桃顿时就清醒了,趴在窗户一看是他们俩,顾不上震惊,赶紧去穿了衣服出去了。
朱大婶瞧着杜氏震惊的模样,心里很得意:“我们家也在这旁边买了院子,就跟你家离几步远,我昨天还在想着去打听打听你家住哪,结果昨晚上就看见大树兄弟经过我家门口,昨天我忙着收拾院子就没过来,这不,一大早就来串门了。”
杜氏为她高兴,也为自己高兴,远亲不如近邻,朱大婶是她少有的能谈得来的妇人,她能搬过来,杜氏高兴得不得了:“这是大好事啊,今天你们一家都过来,我下厨做桌菜出来。”
宛桃跟严春花的关系也不错,她迎上去,甜甜地唤了一声:“朱婶子好。”
朱大婶喜得把宛桃一把揽在怀里:“我看宛桃又漂亮了,春花站在她面前就灰头土脸的。”
她是真的很喜欢宛桃,也时常感叹自己为啥没生出来这么好看的姑娘。
严春华显然已经习惯了朱大婶的感慨,半点也没放在心上,拉着宛桃的手就笑,露出一排洁白的牙齿:“我们以后又能一起玩了。”
她还是跟小时候一样,特别地腼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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